2010年11月28日星期日

搶人女友當老婆



曹格與老婆吳速玲2年前是先生下兒子、才登記結婚,他自知欠老婆1個穿婚紗的浪漫婚禮。日前他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明年底將會補辦婚禮,兒子、女兒剛好當花童,還自爆當初認識吳速玲時,她已有男友,他們談了2年地下情,當第3者的他說:“她是被我搶來的。”
http://search.sinchew-i.com/node/666933?k=曹格

有人说: 妻不如妾,妾不如偷,偷不如抢~抢到手的比较“馨香”,那个大大声讲“搶人女友當老婆”的想必是感到无限的光荣,那种做第三者的胜利表露无余。

有人说现代的女人很“随便”,那也是男人造就了女人的“随便”,那个女人有了男朋友,还背着男友去找另一个男友,虽是还没有结婚,但怎么也是一脚踏两船,是为不忠,“一次不忠,百次不容”这句古话,看来是不中用了,只要那个男人肯“包容”,那怕脱光光给你看,“百痴”还是一样的幸福。

那种要跟女友清算过去的人,已经越来越少了,那种抢别人老婆;老公;女友;男友的人,越来越多了,女人再不必理会那些什么,三贞九烈的说,只要找个像曹格又“大气”又没有“大脑”的不就搞定了。

5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嘿嘿,那个没脑的。

leejiajia 说...

我是认为他没脑,这种事值得炫耀?

流金岁月~丽莲 说...

匿名:你一定是男生~

leejiajia:也许世界变了~

阿叶:谢了~别来捣蛋~

moot 说...

女生的反应真奇怪。吳速玲只不过是离开旧男友罢了, 又不是旧男友的附属, 曹格的“抢", 是什么道德问题?

难道不适合的男女,硬是要“三贞九烈”,抱着一起痛苦?

流金岁月~丽莲 说...

moot:身為第3者的曹格,曾一度因無法忍受她回另1個男人的"家 ",这就是说他们已经同居,讲不好听是‘烂交",这个睡下那个睡下,在同一时期,讲老实的我是东方人,我接受不到咯~
曹格的“抢", 是什么道德问题?
凡是用“抢”“偷”的都有很大的道德问题,就像蔡cd的偷情事件,有人觉得没有问题,有人觉得很大问题。

不做三贞九烈,也不水性杨花,不合可以分手,(不论男女)也不是说被这个插下那个插下的说~